目前蘇州全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900萬輛在交通總出行方式上占比超過30%同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各類交通違法現象屢禁不止隨著7月1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實施明確了公安機關可以實施的執法手段和處罰措施而在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這方面蘇州也終于發布了具體通告。
為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二、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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